各实验室、课题组:
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通知,学院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和重点
检查范围以院属各级各类科研平台为主,全院所有科研、教学实验室均需开展自查(团队所有实验场所均在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,依照重点实验室检查办法进行)。
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,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、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、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、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、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。
二、自查内容
以《科研实验室名录》(附件2)内容为参考,学院各科研、教学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工作。以实验室为单位,据实填写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》(附件3);并按要求填写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》(附件4)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 各实验室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工作(注:包含但不限于列入清单的科研平台,学院自设科研平台,一并检查),并于9月18日前提交签字后的对照表(附件3)、自查台账(附件4)到动科楼一楼学院丛萌老师办公室,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,两个附件电子版发至 congmeng@mail.hzau.edu.cn ,邮件名以“实验室名称-实验室负责人”命名。
2.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将于9月19日前进行检查,同时学院将于9月19日汇总完成材料后提交学校。学校将于9月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对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,安全检查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类,检查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。对检查结果优秀的实验室进行表彰奖励,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责令限期整改。教育部在“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”基础上,分片区组成现场专家组,于10-11月入校开展现场检查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,加强协调配合,切实做到人员落实、任务落实、责任落实,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2.各实验室要做好自查自纠,如实填写对照表与台账,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,彻底堵塞漏洞。对隐患不得漏报、瞒报和错报,认真履行职责,安全措施落实到位。
联系人:丛萌 ;电话:027-87282091
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医学院
2017年9月12日